苦笑,除了苦笑,我找不到任何发泄的方式,如果我是头狮子,早把她连皮带骨头给吞了下去,可我只是一只被剔了爪子的山猫,连唯一带有攻击性的锐气都磨平了,剩下的只有屈服。
看什么看,臭男人,没见过美女?
她又给我惹祸了。旁边那个胳膊比我大腿还粗的男人挽起袖子,露出一块块小山似的肌肉就要揍白雪。
你说她打扮的跟妓女一样火暴,大腿和半个咪咪都凉在外面,能不引起男人的注意吗?况且女人天生就是让男人看的,这是千古不变的异性相吸原理。
我站他们中间,不断的像肌肉猛男道歉,并解释说我女朋友喝醉了。估计这猛男也觉得自己刚才眼光太色了,何况要在大街上向一个弱小女子动手,众目睽睽之下他也有点心虚。有个台阶也就下了。
我发现自己手心在冒汗,那猛男要真是个二百五,一双铁拳落在我脸上,不开花也得毁容。
你哪像个男人呀,自己女人被人欺负也只会唯唯诺诺的道歉,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跟着你我算倒八辈子霉了。
嫌倒霉你别跟呀。
这哪是女人呀?简直就一妖精。我骨子里那点自尊心被她给激怒了。
好,你有种。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白雪已经撒丫子跑出了我的视线。
跑了更好,清净。我朝相反方向走去,还没走出100米就已经后悔了。
有个很严重的问题,白雪的手机和钱包都静静的躺在我口袋里。
一个女孩子,一个身无分文打扮却像妓女的女孩子深夜走在大街上,结果只可能有两个:她被强奸或别人强奸她。近来报纸上老登那种小姑娘被变态色魔强奸后碎尸的消息。
我脑门升起一股凉意,眼前净是那些血肉横飞的镜头,真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不成了那个万劫不复的郐子手。
百米冲刺有多快我就跑得有多快。大街上只剩下一对对甜蜜情侣的足迹,根本找不到白雪的影子。
我像一个幽魂,一个罪恶的幽魂,游荡在大街上,凄凉的月色飘洒在头上,增添我无尽的自责。
也许我真的很粗心,或根本就没有心。认识白雪这么长时间,记忆里只有一个手机号码,她什么学校的,最好的朋友是谁,家里有几个亲人,所有这一切我一无所知。曾经吹嘘自己有多么细腻多么体贴,都他妈狗屁。
都说月色如刀,他要真是把刀,请刺穿我的胸膛,让我用血来洗清自己犯下的滔天罪恶。
可他却依旧那样温柔,那样冰凉,冰冻着我那张邪恶的脸。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是一万年。
脸上已凝结了一层雪花。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左口袋,白雪的手机。
我像一个在海上飘忽了三天三夜的落水者,望见前面不远处的一艘小船,重新燃起生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