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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节 树大招风

7.2节 树大招风

                        作者:明月当空舞
      在盗版软件的基本结构里,我们重点谈一下游戏软件,从市场结构来看,目前电子游戏软件已经进入了一个非常成熟的时期,但游戏软件由于其使用程度高,普及面广,而且在功能和要求上也没有人特别要求正版,所以游戏软件成了盗版软件的重灾区。据统计,中国游戏软件盗版率已经超过了95%,结合纵向联系横向来看,中国软件业盗版率的支撑者实际上主要就是游戏软件。
  调查表明,“基本上都使用盗版者”占了其中的绝大多数,这些软件包括工具软件、游戏软件等;“既使用盗版也使用正版”这部分用户,有的靠软件吃饭,自然要买正版。其余可用可不用的软件,买的就是盗版,这是目前盗版市场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不使用盗版者”有两类:
  一种是取决于软件使用者的态度;
  一种是因为他们所使用软件自身的特点(盗版的不能用),如管理类软件、财务软件等。
  盗版的使用因素及动机也各有不同,调查显示:软件的价格、软件的使用、自我习惯在盗版中所占的比例依次为67%、13%、10%。
  盗版的责任,调查者也做了统计,盗版生产商、正版生产商、监管部门、消费者各占其中的29%、24%、28%、19%。
  在互联网越来越走近计算机的时候,盗版也有了新的发展形式。比如借助互联网的非法软件下载站点等。据商业软件联盟(BSA)总裁罗伯特·W·霍利曼透露,目前全球有几百万个站点以销售、下载、出租等方式传播盗版软件,或者向消费者提供名为正版而实为盗版的软件。预计到2005年,全世界将会有70%左右的软件通过互联网传播发行,情况将更为严峻。
  盗版的源头在哪里?渠道又何在?究其原因,始作俑者是“开锁匠”——破密者,其后又是一套组织严密的生产、销售流程。破密者从某种程度来说有点象黑客,因为他们得到的报酬是很低的,他们破密软件的真正目的也不是全部为了钱,他们追寻的大多是一种破解之后的快感。
  从破密者开始,软件盗版的整个流程一般是这样的:比如一些国外优秀软件在台湾上市之后,盗版商就会在最快时间内把原版软件拷贝后做成镜像文件,上传到网络上“某隐蔽处”,其它全国各地的“圈中人”只需将其打开,就形成一份完整的“虚拟光盘文件”,破密者只需通过宽带将该文件下载,进行一些破解、反编译、汉化、修改等工作,然后做成新文件再传给上家。盗版商收到后立即开始大规模刻录生产盗版软件光盘,再通过隐蔽但是非常完善的渠道,进入各地的盗版销售网,直至批发、零售。另一种情况是,正版软件企业的工程师,他们将其公司的正版软件盗出来,私下卖给盗版商,进而赚取非法利润,这属于“家贼”一类,在整个破密者当中比例不大。这里,我们已经不难明白,为什么微软操作系统Windows XP的盗版软件能够和微软在美国的正版软件同时上市了。
  对于那些躲在暗处的软件破密者,正版软件厂商深恶痛绝可又毫无办法,中国晶和软件公司老总张友利说:“破密者只是盗版组织里最最基层的小角色,他们人数虽不多,危害却极大,我们要打击盗版,必须加快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保护。要像禁黄、赌、毒那样,使非法盗版商、‘开匠锁’无藏身之处,这样正版才会有出头之日。”
  除了破密者这样的黑幕,更黑的内幕还在于软件销售市场。许多表面上看起来是在销售正版软件的软件销售商,更多的生意却是在盗版软件上,并信誓旦旦的向客户保证:“功能和效果绝对与正版一样。”
  再黑的内幕大概就有点骇人听闻了,那就是正版厂商搞盗版软件。这听起来似乎有点离谱,让人不大能够理解,自己挖自己的墙脚,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吗?
  但事实又确确实实存在,具体表现有二:
  其一是正版软件厂商搞竞争对手的软件进行盗版,目的是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
  其二是正版软件厂商故意搞自己产品的盗版,然后贼喊捉贼,这样或者可以为软件厂商搞掂一些广告宣传的成本,或者可以挤垮盗版者这个竞争对手,并从中开辟一些新的渠道。
  软件盗版得以横行,很多人认为是正版软件价格过高所致。微软一套Windows98售价1998元,Office2000售价3990元(2000年左右的价格,现在比较低了),就是一张普通国产游戏光碟也要数十元甚至上百元,而一张盗版光碟平均售价仅为5元。微软(中国)公司的市场总监陈国桂说,在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认为微软的产品价格过高,盗版问题也没有中国严重,而这些国家的人民并不见得比中国人有钱。这对于普通计算机用户来说,5元钱就能搞掂的吃饭家伙,很少有人会花高于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价格去购正版了。这一点,正版软件厂商也不是不明白,他们也搞了很多主动的出击,只是这一击的风情,饱含了正版软件厂商的几多无奈与尴尬。
  1999年10月,中国金山公司作出了一个降价的决定:将两款新产品金山词霸2000和金山快译2000的零售价从168元降到28元,在100天的促销活动中,就卖出100万套软件,这就是著名的金山“红色正版风暴”。
  翰林汇“盗版换正版”翰林汇日前宣布将其《写作之星》、《开心单词》、《明白学电脑》三个软件降至29元,消费者可持此三个软件的盗版加16元获得正版升级产品。
  2001年11月,北京友立公司掀起了“一元正版风暴”活动,活动期间购买任何一款友立软件的顾客,均可得到一元钱任选一套正版软件的资格。
  “像卖盗版一样卖正版”,正版软件厂商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其间的无奈与尴尬,也只有业界人士才能体会的到。无论是金山的“红色正版风暴”百日促销百万套的“成功”,还是终极销售商有些无奈或有些庆幸的“薄利多销”,软件企业正版价格战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最终的胜利。实际上正版软件和盗版软件打价格战,“像卖盗版一样卖正版”,那“实在太苦了”,本身起点也不在一个基准上。和盗版争到这个份上,其泪水和汗水也只有正版软件企业自己往自己肚里吞。要想和盗版软件将反盗版工作继续坚持下去,是任何一个软件企业也很难与之长期抗衡的,而每当自己在这方面花的力气减少一点,面临的又将是盗版的大举压顶。与盗版相比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量也无法得到真正的保持和继续。除非软件公司能降低自己正版软件的成本,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何一款优秀的软件,投入的成本比起盗版软件来说,特别是研发成本、广告成本绝对不会少。穷则思变,正版软件被逼无奈也开拓了一些新的路子,推出了软件出租等新型业务,但目前来看,效果也不是那么明显。
  出租软件服务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出现了,开始是价格不菲的管理类软件,面对的也是企业级用户。现在,个人用户的工具软件,也有了出租服务。软件出租除能满足部分消费者购买不起正版软件的愿望外,的确还能起到抑制盗版的作用,并以一个供销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开始走近软件用户。
  正版软件厂商在自己奋力拚搏的同时,对政府的态度和监管部门的执法也寄予了深厚的希望。中国《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发布后,软件企业“我们欢呼,我们歌唱,我们跳舞”。“如果政府部门全部都使用正版软件,这将足以使目前的软件市场扩大好几倍。这个通知的贯彻和执行,对广大软件厂商来说,无疑是个空前的大好机会。”这是中国最大的软件销售企业连邦软件总裁李儒雄足以代表众多软件厂商的心声(当然,具体实施中,还是被打了多重折扣,效果也难随人愿)。
  1991年6月,中国颁布实施了《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0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加速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2002年1月1日,为响应WTO的规定,国务院再次颁布了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软件企业也做了降价、宣传等工作,按理说盗版活动是该禁止了。但事实上,盗版活动仍然猖獗不止。如果你漫步于北京中关村街头或深圳赛格电子市场附近,就会发现那些兜售盗版软件的家伙像苍蝇一样盯着你,驱不走,赶不去,惹得你特别心烦。明白原委的人称:颁布法规并不能就此完事,完善了法规不等于就此搞掂了法律法规的软件盗版打击手段。从现实情况来看,法规的实施进展难以让人满意。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有着更多的困难。巴西在前几年颁布实施了《软件法》,但影响并不是预料中的那么大,盗版率虽然有所降低,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期望的比例。泰国曼谷的软件盗版活动曾在政府的大力打击下一度消声匿迹,但如今又死灰复燃。BSA预计,2000年泰国软件盗版率为81%,2001年软件盗版率为79%,今年,泰国政府有望控制在70%以下。由此可见,加大执法力度、改进监管体制,不失为反盗版行之有效的一项措施。
  我们说到反盗版软件的立法,过去一般仅追究软件破密者、盗版制造商、经销商等方面的责任,国家版权局对“营利性单位使用盗版软件将受罚”也作了规定,而对于盗版购买者、使用者应负的责任,却没有规定。对于正版软件生产厂商没有正确引导消费、将软件产品定价不合理等,也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针对这一现状,国家版权局最近调整了有关规定。据赛迪网最新报道:反盗版斗争将要扩大到家庭和个人。数以百万计的人将个人电脑与收集的大量文件相链接,其中某些文件是合法发布的,但另外一些不是。由于缺乏集中性,这样的倒班行为难以用法律手段来制止。起诉个人盗版的费用也相当昂贵。一些疯狂的盗版者可能只有极少的财产,要让父母对他们孩子的在线活动负责,可能将成为一场公共关系方面的噩梦。
  2002年2月,微软向美国加州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Overstock公司非法发售假冒或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请求法院判决其赔偿损失和停止侵权。就是说,在线零售商的非法盗版行为,已经被提到法律日程上了。
  实际上,中国软件厂商心里所想的不仅仅是立法给软件盗版予以制约的问题,他们真正的想法,是想借助政府与管理部门对软件盗版的立法,一并将占领与威胁中国软件市场的国外软件厂商赶出去。目前绝大多数软件厂商谈反盗版的立法,常常提起的是如何保护国内软件厂商,而不包括国外软件厂商在中国市场被盗版这一块。这是他们所期望美好的而实际上是一个病态的市场,也是许多国内软件厂商心理软弱与阴暗的一面,这将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国软件业的前进与发展。软件业要发展,需要依靠立法来消灭盗版是对的,是应该的,是必须的,但盗版与国外软件厂商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里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虽然盗版与国外软件厂商都是国内软件厂商们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但这里面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不合法的;一个是正当的,一个是非正当的。
  你纵容包庇盗版商对国外软件的盗版,就同养虎为患一样。你养了一只虎崽子、狼崽子,开始喂食别人家的孩子,等他长大了,你能保证他不吃你家孩子吗?农夫与蛇的寓言不也是产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吗?(作者评述)
  在立法里,我们隐约感到中国软件厂商们反盗版的另一层更深含意,就是“中国软件反盗版”并不是指在中国这个市场里反盗版,而是指在中国这个市场里中国软件的反盗版。至于国外软件厂商们的产品在中国市场里是不是还要反盗版,这是个暖昧的问题。所谓“盗版只盗国外软件问题就不大”,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中国软件的反盗版实际上成了一项非常势利的工程,所有一切都只是从软件企业自身的市场占有率以至于垄断后暴利的目的出发。
  预装软件应该说是一项非常实在的反盗版方式,因为如果预装了自己的正版软件,一石二鸟的同时搞掂软件盗版与国外软件厂商的竟争。但现实并不是那么美好,它虽然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是无情的用户和预装市场还是给了它们更多的白眼。说到底,预装软件仅仅只是一种软件捆绑销售手段,实质上并不能算是反盗版的手段或方法,预装软件一样可以预装盗版。预装软件一项还是很难达到所谓的“效果”工程。
  PC预装软件目标大,便于管理。管理部门与软件厂商直接一步到位就可以将其比较大规模地搞掂。中国电脑市场上,50%的PC是从北京市场上销售出来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正版软件预装管理源头。2001年北京版权局在这方面也下了一定的功夫,但软件预装很难达到中国正版软件厂商所期望的效果,国外的优秀软件产品,在中国这个市场里受到了极大的欢迎。
  政府采购可以说是反盗版的另外一种形式(这是中国的特产,国外不存在),由于加强了电子政务,2002年中国政府采购发展得红红火火,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让国内软件厂商开怀一笑。这种表面上“保护幼稚产业”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反盗版,但从长远来看,中国软件厂商将会为此付出另一个方面的代价。政府采购仅仅只是给正版软件厂商带来销售或者市场上的利益,而不能真正达到反盗版和软件企业自我提高的目的。
  中国国家科技部政策司有关人士透露,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可能把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6%,同时也要求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费用不能低于销售额的5%。
  (需要补充资料:微软公司的软件一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的盗版率、损失金额、所占正版的比例?此数字等待微软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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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比尔盖茨的最新评论
(0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我草你妈
网友
    你妈比 你是中国人么 你妈比 ...[全文]
2008-11-05 11:52:05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0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小说
网友
    看小说的朋友和有经典小说介绍的朋友加群一起聊聊 小说①群53373675 玄幻小说 武侠小说 网游小说 ②群53373820 言情小说 网络小说 都市小说 ③群53373916 恐怖灵异 历史军事 科幻小说 三个群我以分类.大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小说群 ...[全文]
2008-10-26 14:27:32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1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瞎掰
网友
    这么了解比尔盖兹,你不也成为他了。 ...[全文]
2008-08-27 19:11:09 | 1回应 | 此评论对你   
(-4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垃圾
网友
    乱写什么 ...[全文]
2007-10-08 09:24:32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19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只有不需要时,才不去重视,当需要时又找不到。
网友
    我觉得发表一些名人或成功人士的成功经历,对那些想要成功的人以参考也是不错的。只有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才不惜要,但是要发一些实用的,好的文章,才会受到欢迎。 ...[全文]
2008-04-22 14:08:40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11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致作者
网友
    你是 比尔的儿子吗 搞的你很了解他一样 ...[全文]
2008-06-24 14:32:30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1个会员认此评论有用)
垃圾
网友
    你可真是人才 好好的中国人不说说个外国人 无聊 ...[全文]
2008-06-07 01:34:06 | 0回应 | 此评论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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